南京市优化财政政策 促进农民增收
核心提示:近期,我市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农业龙头企业更好带动农民增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优化财政扶持政策,带动农
近期,我市出台了《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财政扶持政策促进农业龙头企业更好带动农民增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优化财政扶持政策,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市域内农业基地面积比例达到70%左右,带动农户覆盖面60%以上。今后的财政扶持将按照“带动农民增收的优先扶持、带动作用越大扶持力度越大”的原则,扶持的具体内容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生产基地、建立土地流转保障机制、建立农产品订单收购机制、建立农业龙头企业用工机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加工和销售本地农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民培训等。
《意见》更加突出了对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的引导性。一是增加了农业产业化扶持专项资金,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扶持重点为消化本地原材料开展农产品加工、带动销售当地农产品和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的农业龙头企业。二是提高了“金陵惠农贷”贷款额度和贷款贴息的额度,对在我市建立原料基地、利用本市原材料开展农产品加工、招用我市农民工、带动农民增收显着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额度提高至600万元,贴息金额提高至50%,贴息限额40万元。三是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当地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代替原先项目申报,补助方式更加方便简捷。
目前,我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92家,其中省级以上45家,2016年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00多亿。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意见》精神,发展壮大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意见》提出了到2020年,全市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市域内农业基地面积比例达到70%左右,带动农户覆盖面60%以上。今后的财政扶持将按照“带动农民增收的优先扶持、带动作用越大扶持力度越大”的原则,扶持的具体内容为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建设生产基地、建立土地流转保障机制、建立农产品订单收购机制、建立农业龙头企业用工机制、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加工和销售本地农产品、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开展农民培训等。
《意见》更加突出了对龙头企业带动农民增收的引导性。一是增加了农业产业化扶持专项资金,市级财政安排2000万,扶持重点为消化本地原材料开展农产品加工、带动销售当地农产品和促进当地农民就业增收的农业龙头企业。二是提高了“金陵惠农贷”贷款额度和贷款贴息的额度,对在我市建立原料基地、利用本市原材料开展农产品加工、招用我市农民工、带动农民增收显着的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贷款额度提高至600万元,贴息金额提高至50%,贴息限额40万元。三是对建立利益联结机制、有效带动当地农民就业、带动农民增收的项目,采用“先建后补、以奖代补”方式,代替原先项目申报,补助方式更加方便简捷。
目前,我市市级以上龙头企业192家,其中省级以上45家,2016年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500多亿。下一步,我市将按照《意见》精神,发展壮大我市农业龙头企业,建立和完善龙头企业与农户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民就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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